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先生 0313-868814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华凯紫金城C座29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经理 0313-2043199
采购预算金额:798000.00
采购用途 : 交通事故鉴定服务项目#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1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9-17
时刻说明:09:00-12:00-12:0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10-09 09:00
开标时间:2026-10-0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含)以内按1.5%计算。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 (7)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9)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