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涿鹿县辉耀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辉耀镇辉耀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晓锋 1393-232370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北侧互联网软件园B座10层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洋 1313-1373631
采购预算金额:1670000.00
采购用途 : 提升村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改善农户出行安全,村民住房安全,使小斜阳村的村居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的全面提升,增强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新建浆砌石挡墙3206.5m3;拆除恢复砖砌长城垛115m及拆除恢复混凝土道路788㎡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9-1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9-17
时刻说明:08:30-12:00-14: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9-10 16:39
开标时间:2026-09-23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收取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代理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价为基数,具体收取标准如下: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0%计取,100万元-500万元按0.7%计取。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 (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10)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