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及限价(预算)如下,主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总预算(万元) |
3 | 1 | 激光粒度仪 | 1台 | 10 | 16.5 |
2 | 图像颗粒分析系统 | 1台 | 6.5 | ||
4 | 1 | 回路反应器 | 1套 | 40 | 40 |
★ 本项目按包确定中标人,包中内容不得拆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6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601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利集团”(网址:http://www.hailijt.com)发布。
七、招标监督部门
本次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731-85959095
地 址:长沙市长沙大道550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长沙市长沙大道550号 |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
邮编:410000 | 邮编:410000 |
联系人:张腾飞 刘云 | 联系人:刘陶 何栋 龚翠薇 |
电话:0731-85959000 | 电话:0731-84532885、84532855 |
电子邮件:168905865@qq.com | |
网址:www.hnbidding.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