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宁夏分公司大唐中卫大数据算力产业绿电园区二期宣和100 万
千瓦风光绿电直连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分公司大唐中卫大数据算力产业绿电园区二期宣和100 万千瓦风光绿电直连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中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NXZW10-FW-L005
2.2 项目名称:宁夏分公司大唐中卫大数据算力产业绿电园区二期宣和100万千瓦风光绿电直连项目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
2.4 建设规模:1000MW
2.5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完成后,收到甲方工作通知单15 日内
2.6 招标范围:大唐中卫大数据算力产业绿电园区二期宣和100 万千瓦风光绿电直连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总计100 万千瓦,其中风电40 万千瓦、光伏60 万千瓦,拟配套建设20 万千乏调相机,新建110 千伏升压站5 座、110 千伏开关站2 座、110 千伏线路208 公里,项目通过绿电直连方式匹配宣和数据中心三家企业实际负荷约53 万千瓦(主变报装容量92 万千瓦)。送出工程规模初步确定为:项目规划建设5 座110 千伏升压站和2 座110 千伏数据中心开关站,配套建设20 万千乏调相机设备,建设110 千伏线路208 公里。其中香山北14 万千瓦风电子项目新建1 座110 千伏升压站,主变规模1×140 兆伏安,新建单回110 千伏外送线路接入香山南16 万千瓦风电子项目110 千伏升压站,导线规模LGJ-1×400,路径长度约20
公里;香山南16 万千瓦风电子项目新建1 座110 千伏升压站,主变规模1×160 兆伏安,新建双回110 千伏外送线路接入永康10 万千瓦风电子项目110 千伏升压站,导线规模LGJ-2×300,路径长度约50 公里;永康10 万千瓦风电子项目新建1 座110 千伏升压站,主变规模1×100 兆伏安,新建双回110 千伏外送线路接入宣和数据中心汇集站,导线规模LGJ-2×400,路径长度约20 公里;宣和60 万千瓦光伏子项目新建2 座110 千伏升压站,主变规模2×(2×150)兆伏安,新建4 回110 千伏外送线路接入宣和数据中心汇集站,导线规模LGJ-2×400,单回路径长度约12 公里。如果后期本项目工程有变动,以最终确定方案为准。
项目要求应答人完成宁夏分公司大唐中卫大数据算力产业绿电园区二期宣和100 万千瓦风光绿电直连项目送出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报告以及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工作,报告内容满足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并配合甲方单位完成接入系统方案的报批,取得电网公司评审意见及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2.2 企业业绩要求:应答人须自2023 年8 月1 日至应答截止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 项独立承接的110kV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业绩,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50 万千瓦。
3.2.3 人员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电力行业相关的高级职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提供近3 个月(自投标之日起往前3 个月)由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证明上述人员均为投标人正式职工。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9 月21 日至2026 年10 月0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0 月12 日09 时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中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中关村A 座208 号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 号皇城大厦5 楼
邮编:710004
联系人:雷军
电话:0991-2710705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工程建设部(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