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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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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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14 沈阳生产运营中心所属场站风机吊装服务框架采购 |
沈阳生产运营中心所属各场站需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时,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吊车到达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吊装相关工作,并提供全部与吊装作业所必需的设备、辅助设备、设施、装备、指导、培训及技术服务等,招标内容包括: 2、吊车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作业地点。 3、应按照业主方需求提供吊装作业所必需的设备、辅助设备、设施、装备等必须条件(特殊天气以及业主方特殊说明的情况除外)。 4、与吊装必须的相关场地维修、临时性征地以及与地方协调。 5、报价内需包含:吊车、以及此工作有关的所有辅助吊车(不额外结算费用)、进出场的运输、组装、风电场检修设备的吊装,吊车设备的拆除、与此项工作有关的设备费、吊具及工装费、保险费、人工费、车辆检测费、吊装场地平整、进场道路平整及维修、吊车货物进场拖车费、暂时停放物料场地、场地临占协调费、管理费、利润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6、特殊事项说明: 6.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窝工时间,或乙方怠工时间,连续超过3 小时的,当日施工时间不予计算。6.3 单项施工费用结算方式:为中标单位或备选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乘本次施工时间台班数,原则上每台吊装时间不超过5 个台班(吊装过程中因天气、阻工等任何特殊原因(甲方原因除外)造成的工期延期不进行台班计算)。 6.4 中标单位每次作业前提供最近一次的专业检验有效证明文件。 6.5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包含但不限于天气等因素),中标单位在接到业主电话通知后72 小时内满足现场吊装作业的施工车辆,工具,人员必须到位,满足吊装作业需要,如超过72 小时,则考核此次吊装作业合同总金额的10%;如超过120 小时,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电量损失,并考核此次吊装作业合同总金额的100%;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投标方原因造成误工及任何不安全事件,所有损失由投标方负责,且招标方不予支配本次吊装费用。(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2026 评价不合格,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本合同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结算,单价合同服务周期自单价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周期结束,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该项目的中标额,二者以届满之日先到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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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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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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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14 沈阳生产运营中心所属场站风机吊装服务框架采购 |
1.投标人具有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近5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已完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同时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约法五条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由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证)或市级及以上应急局授权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下发的培训合格证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6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5.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由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 证)或市级及以上应急局授权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下发的培训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近6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e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获取。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9 月21 日23 时59 分至2026 年09 月28 日08 时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获取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获取,一经取得,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标书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扫码签章APP 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手机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AppStore、安卓应用商店下载 ‘慧智签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已在“中招互连APP”上办理证书且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中招互连APP”)。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 转1 或 400-810-7799 转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010-56995650(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标→招
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清疑问→我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10 月13 日07: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慧智签"手机APP,在电能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参与开标或查看开标结果(注:参加开标时请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同一代表的"慧智签"手机APP 及账号参与开标解密工作)。 6.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次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二路8-1 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刘姝
电 话:024-23100147
电子邮件:liushu@spi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鹏飞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 号
邮 编:110000
电 话:18640029692
电 话:024-89820732
电子邮件(主要联系方式): lipengfei042516@163.com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010-56995650 转1 或 400-810-7799 转1
异议渠道和接收方式:
单位: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23100233
邮箱:gah7573@163.com
(签名) (盖章)
2026 年09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