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川北公司广元 212.5MW 风电扩容项目水保、环保、社 评、安评等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2026-09-22 0
核心提示:四川公司川北公司广元212.5MW 风电扩容项目水保、环保
 四川公司川北公司广元 212.5MW 风电扩容项目水保、环保、社

评、安评等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第 16 次党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前期费,招标人为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10SC-F004

2.2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川北公司广元 212.5MW 风电扩容项目水保、环保、社评、安评等技术服务

2.3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2.4 建设规模:212.5MW

2.5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且项目设计资料提供后 30  日 内完成项目安全综合分析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90  日 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 、水土

保持方案 。  (项目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1)报告编制:负责完成上述大唐广元 212.5MW 风电扩容项目前期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综合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上述 4 项综合性评价相关专题的编制。

(2)专家审查: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专题报告专家审查工作,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完善项目相关专题报告。


(3)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完成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向主管部门报批或报备,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电力工程的(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2)环境影响评价(含流域综合规划环评);(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安全综合分析

(含安全评价)相关技术服务以上四个类型中至少 3 项(同一合同或不同合同均可),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类或环境工程类或安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提供近半年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须至少具有电力工程的(1)水土保持方案编

制;(2)环境影响评价(含流域综合规划环评);(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安全综合分析(含安全评价)相关技术服务以上四个类型中至少 1 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9 月 22 日至 2026 年0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

邮编:100040

联系人:焦曦雨

电话:028-88675090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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