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分公司上海清能公司上海中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招标公告

   2026-10-10 0
核心提示:华能上海分公司上海清能公司上海中车分布式光伏项目EP

华能上海分公司上海清能公司上海中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10-3-04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本华能上海分公司上海清能公司上海中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999号、3958号,计划安装6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5941块,直流侧容量为3.84兆瓦;安装100kW组串式逆变器17台,150kW组串式逆变器14台,交流侧容量为3.8兆瓦。以400V并网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变压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行模式。



对华能上海分公司上海清能公司上海中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5.1手续办理:总包单位需要协调解决项目全流程合规性手续办理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并网手续、屋面架高组件部分取得住建部门批复等项目有关的全部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完成项目并网后首年电费回收。

2.5.2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出具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

2.5.3设备采购:本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其他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并网柜、电缆、屋面防水材料、满足电网企业“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相关设备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须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

2.5.4光伏电站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包含所涉及的屋面加固、彩钢瓦更换、防水、除锈、防腐、障碍物清除、采光带防护网及屋顶通行生命绳安装等);光伏电站的施工(含支架安装、接地施工、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试验、检测、调试及协调工作等;配合接入招标人集控中心工作;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护笼、护栏、爬梯、检修通道等设置,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5.5调试并网:包括并网验收、并网手续(接入方案、接入批复意见、申领计量表计和流变压变、并网申请、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及如需开展的送出工程新建或改造等)、系统调试、涉网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

2.5.6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工程资料组卷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2.5.7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2.6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须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由于招标人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C.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并设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

(3)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19日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上海分公司上海清能公司上海中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

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3)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表》中具有“财务指标评价”项的内容,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完成财务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具体方式: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管理”模块,点击公司信息变更维护>财务信息>新增或变更近三年的财务信息(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维护自成立以来的年份)。如未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并通过审核或出现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400-010-1086。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7.4.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均在指定信息平台完成上传,上传不完整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未完成递交。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投标管家客户端“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异议受理电话: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电话。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招 标 人:华能(上海)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华能大厦A座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21-31829144

电子邮件:hnxnyshqn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14

电子邮件:rm_wang@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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