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GC0111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6GC011126 ),已由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夏审管函【2026】74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夏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绿色低碳标杆化改造,夏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3000m³/d,改造内容主要包括:(1)全过程节能降耗改造:1)提升设备能效。淘汰预处理、生化段、污泥段及风机房等附属设施的老旧低效用能设备,更新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2)降低运行能耗。通过数字计量精准加药等手段实现药耗水平降低;3)高效低碳工艺改造。完善工艺流程,包括MBBR 生化工艺改造;拆除一期活性砂滤池、絮凝反应池以及消毒渠,新建净水车间、活性炭加药间、综合水池及巴氏计量渠;4)增加光伏发电等。(2)系统运维能力提升改造:包括全厂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建设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EPC 总承包)
(1)项目概算总投资:6757.6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944.06 万元,工程设计费76.825 万元;
(2)建设地点:夏县瑶峰镇车寺后村(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3)计划工期:54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工程施工
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包括不仅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及设备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夏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EPC 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⑤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投标人;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牵头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10 月12 日09 时00 分起至 2026 年10 月17 日09 时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法: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 数字证书(USBKey),同步成功后凭借CA 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pdf 格式),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同步成功后方可使用CA 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 年11 月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http://ggzyjyzx.yuncheng.gov.cn/)上传经过CA 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wenc 格式)。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11 月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方式:通过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或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359-6300285
九、其他公告内容
1.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上发布。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方式。
3.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监督部门电话:0359-8532041
电子邮箱:xxzbb8532121@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八一街集中办公区一号楼4 楼
联系人:阴先生
联系电话:1580359278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禹都花园紫薇园天和物业楼四楼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59-6300285
电子邮件:yurui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