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怀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袁海江 0313-78233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世纪金座A座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熙、左庆磊 0313-5867566
采购预算金额:321402.86
采购用途 : 昭化寺位于张家口市怀安县,旧怀安县城(今怀安城镇)西大街路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据现存寺碑记载该寺始建于明正统元年(1436年)。昭化寺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从山门台基前沿至三大士殿台基后沿)105米,东西宽40米,占地面积3648平方米。昭化寺现存明代壁画、彩画及彩塑,主要分布在昭化寺天王殿、大雄宝殿、三大士殿中。#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municipal.html?infoc=1307)获取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10-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0-23
时刻说明:08:30-12:00-12:0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10-16 08:43
开标时间:2026-10-2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参照工程类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按1.20%计费。(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