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6-10-20 0
核心提示: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

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61205

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硫酸钠盐外委处置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225.0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内预计处置2000吨,预计发生总金额为4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价格包含处置服务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龙江化工硫酸钠盐(无水硫酸钠及不合格品十水硫酸钠)外委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金额及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1)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承诺:具备直接处置硫酸钠盐或SW59一般工业固废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不得将本项目固废处置主体工作转包给第三方。并保证若中标,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处置能力、工艺及运营状况。

②供应商须提供环评报告(须体现处置能力(即总产能)不低于2000吨/年)、环评批复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及处置能力证明(如验收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平台服务费发票的,在发票管理页面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平台官网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 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可登录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点击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14时00分00秒,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响应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本项目需要递交1套(1正1副)纸质版响应文件以供采购人存档(可邮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号中科创业园D座15层,薛女士,13903604991),纸质版响应文件可以是平台生成的带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或加盖鲜章的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与平台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平台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 系 人:冯磊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韩冰 戚家伟

电话:0459-2797362 0459-2797360

电子邮件:398913441@qq.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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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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