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港城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分局
采购人地址 :港城产业园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董艳华 0317-57668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程工 0317-5688800
采购预算金额:1814700.00
采购用途 : 港城产业园区应急管理分局消防器材装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详见招标文件。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10-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1-02
时刻说明:0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17 09:00
开标时间:2026-11-17 0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港城产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7-8553781;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5688800;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须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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