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9018,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网络强国战略,促进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业务的深入发展,切实保障本次项目范围内的各个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1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2023年第3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的函》(公网安〔2025〕1001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项目范围内的第二级与第三级信息系统分别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以及第三级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工作。通过上述工作,发现各信息系统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提升公司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达到网络安全合规目的。
2.1.2招标范围: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按照公司及各项目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共分为3个标段,信息系统数量情况如下:
(1)标段一:负责吉林分公司8个、蒙东分公司14个、内蒙古分公司4个、蒙西分公司13个,共39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负责吉林分公司8个、蒙东分公司33个、内蒙古分公司7个、蒙西分公司25个,共73个等保二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须按照要求出具测评报告。
(2)标段二:负责山东分公司16个、江苏分公司(福建分公司)13个、甘肃分公司6个,共35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负责山东分公司50个、江苏分公司(福建分公司)35个、甘肃分公司1个,共86个等保二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须按照要求出具测评报告。
(3)标段三:负责本部1个、河北分公司35个、国能氢创1个、宁夏分公司3个,共40个等保三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负责负责本部7个、河北分公司53个、联合动力1个、宁夏分公司17个,共78个等保二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须按照要求出具测评报告。
招标方公司及下属各风电公司根据中标内容单独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订单,根据当年各公司实际情况完成第二级与第三级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以及第三级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工作并单独结算,合同签订数量根据各子分公司实际需求而定,签订范围要求在2026-2027年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服务框架协议范围内。对测评的系统开展系统备案更新、数据资源摸底调查,对开展测评工作的场站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设备资产清单梳理、网络拓扑图绘制服务,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展网络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派出(每标段至少1人/年)至国华投资公司本部提供网络安全驻场服务、组织(每标段至少1次/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集中定级评审服务(须评审的系统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测评的系统)。本次项目第二级与第三级信息系统分别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以及第三级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服务。
2.1.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日起24个月止,或者各标段的累计实际执行金额(或数量)达到框架协议签订总金额(或总数量)止。
2.1.4服务地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详见技术内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3)投标人须为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2025年第53号)内的机构并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三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50套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或安全防护评估服务经验业绩(合同中以应出具报告的数量计算业绩套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并提供《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级别应为高级;(2)应具有并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合格的证书;(3)须提供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最后一次缴费月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所在月前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每标段投标人投入人员不少于5组,每组不少于3人;(2)每组组长及至少1名组员应持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级别应为中级及以上;(3)每组组长还应具有并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从业人员考核成绩》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合格的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承诺函”扫描件或图片。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第3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第3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11-1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顾文豪
电 话:18364684900
电子邮箱:20026843@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向杰
电 话:010-58134681
电子邮箱:13707616@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