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建筑本体防水维修项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自行组织本项目的比选工作,已落实项目资金。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按本比选公告的规定参与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建筑本体防水维修项目。
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建筑本体防水维修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维修内容及技术要求见比选文件。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除行政教学楼楼顶防水工程外,其余全部工程(含验收及收尾工作)须于2026年12月中旬前完成;行政教学楼楼顶防水因采购人培训安排无法施工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顺延施工,最迟须于2027年1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5.施工地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院内(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
(★)6本项目预算金额即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小写:¥1,050,000.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原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00)及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复印件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应栏目的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比选公告第二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予以否决。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采购人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五、现场踏勘
1.采购人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供应商可随时联系采购人预约踏勘。
2.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踏勘实地查勘施工环境、了解建筑本体渗漏现状,并通过相关图纸(见附件)和自行测算工程量,以确保报价完整、准确。本项目为包干式承包方式,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未踏勘现场或测算不足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2时00分。
2.递交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后,专人送达或快递(拒收到付件)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王先生(收),联系电话:0755-86234875、0755-8623480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封装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组织评审,必要时通知供应商代表到场,供应商应准时参加并配合比选小组的澄清工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5-86234875、0755-8623480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