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正 0316-21935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9号东日发展大厦第三层835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岩培 0316-2659998
采购预算金额:4100000.00
采购用途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11-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11-06
时刻说明:8:30-12:00-12:0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6-11-23 09:00
开标时间:2026-11-23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供货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日内完成载体改装、设备集成安装调试、工作站建设联网、注册登记及保险的办理等工作,以特种装备设备整体(交钥匙工程)形式交付给采购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登录系统,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具体注册登记程序,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采购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