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发电副产品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维护标段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火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发电副产品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维护 |
发电副产品(干灰、炉渣、石膏)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维护项目,内容为承包期限内干灰100、炉渣100、脱硫石膏100的销售、转运和清除及相关设备维护的总体承包。承包方取得坪石公司锅炉干灰、炉渣、石膏销售经营权,承担相关设备维护并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给坪石公司。承包期限:自2019年02月0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
1725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发电副产品销售经营权及相关设备维护】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脱硫石膏)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生产、销售,或水泥生产,或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所投标产品的使用或销售及清运的能力,具有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能力;投标人为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直接终端用户)应提供使用的产品、数量及利用能力和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需提供近3年购买使用投标产品或承包同类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为非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应提供近3年至少3家所投标产品销售、处理或承包同类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相对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个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单位参与本项目,也不能自行参与的同时又委托代理商或加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务必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9-01-18 10:28到2019-01-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9-01-18 10:28 到2019-01-23 17:00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