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国家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电力直接交易逐步形成市场化模式。2014年至2017年,甲醇分公司(含烯烃一分公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累计取得交易电量6.62亿千瓦时,节约电费1862万元,效益显著。
2017年11月自治区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发文,将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准入条件,强制要求电力用户安装电力需求侧在线监测系统。目前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分公司均未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监测系统,需要针对两个分公司分别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监测系统。建设规模:烯烃一分公司监测点641点、甲醇分公司监测点265点。
2.2招标范围:根据甲方通知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安装;
2)负责本项目相关软件的研发、终身授权、配置及调试;
3)负责本项目整体调试、试验;
4)负责建立分公司(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分公司)、园区、宁煤集团公司三级监测网络(包括采购、安装、调试);
5)负责本项目接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通过验收并取得自治区财政电力需求侧项目专项补贴。
2.3计划服务期限:总工期180天,计划开始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单位在国家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备案;
【3】投标单位以电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电能服务为主营业务;
【4】投标单位在宁夏区域内设有固定场所的服务团队;
【5】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电力需求侧项目不少于三份业绩且每份业绩的监测点不少于200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9月19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