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北京 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丹东电厂输煤控制系统改造项目DCS系统采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丹东电厂
2.2 项目概况:
丹东电厂输煤控制系统已经运行了20多年,设备老化、控制系统产品停产、备件不足等问题已经对输煤系统稳定运行构成威胁,需将原PLC系统升级改造为DCS系统。
2.3 招标范围:
采购 丹东电厂输煤DCS控制系统1套,包括全套硬件(DCS机柜、主控制器、电源及配置、各类模件及附件等)、原有输煤系统监控管理系统升级、软件和各项服务等,输煤DCS控制系统纳入电厂现有主辅网控制系统,采用与主辅网相融合的组态软件及对等的网络架构,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 丹东电厂项目现场。
2.5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八周内交货(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人提供全部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1)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DCS控制系统具有至少2台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火电机组应用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DCS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5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