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风电场风机(90M高)更换大部件吊装施工(36个月)单价合同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和平风电场风机(90M高)更换大部件吊装施工(36个月)单价合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平风电场风机(90M高)更换大部件吊装施工(36个月)单价合同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和平风电场。
2.3招标范围:和平风电场装机64台华锐3MW风机,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为装机范围内大部件(包括齿轮箱、发电机)吊装框架协议。吊装内容为损坏的大部件吊拆、新大部件吊安。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级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其中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资质证书;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至少2项各24台及以上、单价2MW及以上风机吊装施工类似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合同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提供业主评价复印件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有至少2项2MW及以上风机吊装施工合同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提供10人及以上吊装人员名单及高空作业证。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1月14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1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