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柴旦行委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最终用户为:(大柴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政府补贴,出资比例为企业64.32%、政府35.6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储热水罐设备、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自控设备及软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
2.2建设规模:柴旦行委供暖面积59.3万㎡,其中行委所在地大柴旦镇59.3万㎡(包括不限于二期、三期、驾考中心三个集中供热站及20户农村散户),均采用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暖,全年供暖周期为7个月,对现有供热源进行清洁供暖改造(二、三期新建,驾考中心原有供热站改造)。
2.3建设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92日历天
2.4设备名称:储热水罐设备、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自控设备及软件系统(外加汽配城供热站的自控设备、软件及附属材料)。
2.5招标编号:
2.6数量:储热水罐2台,燃气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7MW/4套、0.35MW/1套、自
控设备及软件系统
2.7技术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及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2.8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各供热站)
2.9交货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所有设备到场验收
2.10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及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及以上、D级及以上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或B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2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内锅炉设备安装投运满一年的业绩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4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2月05日17时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事宜,详情请咨询!
电话:010-68818478
柴 工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刘 工 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