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号脱硫进、出口烟道系统防腐修复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409号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26/22-QT-01401 |
2号脱硫进、出口烟道系统防腐修复 |
停机期间2号脱硫进、出口烟道系统防腐修复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脱硫进、出口烟道系统防腐修复】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至少2项脱硫塔检修业绩或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06 15:56到2023-05-12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2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