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标段一至四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各有关下属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标段五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各项目所在地
2.2.项目规模:4081.36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标段一至四供货期为2023年6月-12月,每个标段中各项目供货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标段五框架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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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范围 |
组件类型 |
电池片尺寸(mm) |
单/双面 |
组件功率范围 |
招标规模(MW) |
标书费(元) |
|
CHDTDZ007/18-QT-14201 |
标段一 |
打捆1:广东、海南、宁夏、安徽区域8个项目 |
P型单晶硅光伏组件 |
不限定 |
双面 |
545Wp及以上 |
651.81 |
1000 |
|
CHDTDZ007/18-QT-14202 |
标段二 |
打捆2:四川、云南区域4个项目 |
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 |
不限定 |
双面 |
565Wp及以上 |
601.59 |
1000 |
|
CHDTDZ007/18-QT-14203 |
标段三 |
打捆3:内蒙、云南、浙江区域9个项目 |
P型单晶硅光伏组件 |
182 |
单/双面 |
545Wp及以上 |
496.59 |
1000 |
|
CHDTDZ007/18-QT-14204 |
标段四 |
打捆4:江苏、天津、山东区域3个项目 |
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 |
182 |
双面 |
565Wp及以上 |
331.37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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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7/18-QT-14205 |
标段五 |
框架标段 |
P/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 |
不限定 |
单/双面 |
545Wp及以上 |
2000.00 |
1000 |
|
合计 |
408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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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标段一至四为打捆标段,共计24个集中式项目2081.36MW;标段五为框架标段,预估招标规模2GW。
项目对组件规格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各项目具体组件规格及功率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因项目用地、设计等不可控因素,项目实际采购规模与招标规模可能存在偏差,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标段一至四中若个别项目出现招标价格超过其价格承受能力或项目建设条件不具备等特殊情况,则该项目可不执行相应标段的招标结果。
标段四中天津海晶项目对组件边框有特殊防腐要求(必须有电泳、氧化膜等工艺)。
标段五中投标人对双面组件进行报价,同时报出单双面价差(不少于0.02元/W)。P型组件暂估容量1.2GW,N型组件暂估容量0.8GW。
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现场指定的存放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5G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5G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5G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四】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5G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1.5G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1 09:00到2023-05-19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01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