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离心式风机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3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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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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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76/18-SB-03301 |
离心式风机采购 |
根据设计要求,采购三台磁悬浮离心风机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离心式风机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应答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本项目允许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证明文件;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至少1个400KW 以上的磁悬浮风机供货业绩,同时提供上述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提供用户联系方式;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多个代理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授权的,将被同时否决。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7 18:00到2023-05-27 10: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0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