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2023-2025年度委托运维服务框架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省范围内
2.2.项目规模:
暂估总容量1000MW(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委托运维服务暂估7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委托运维服务暂估300MW),分为若干个独立项目实施,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及规模以实际项目落地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及规模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模、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模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部分项目不纳入本次招标的权利。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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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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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5/19-QT-05101 |
光伏项目2023-2025年度委托运维服务框架招标 |
负责光伏电站所属全部发电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公共设备、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以电网、合作方产权(租赁协议)划定界限)的运行、维护、检修、巡视、故障处理、消缺、值守(包括预防性试验、计划性检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项目2023-2025年度委托运维服务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9.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且单个合同期(运维服务期)不少于1年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合同范围内容等关键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02 18:00到2023-06-0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