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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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194)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泉路13900号。 2.2.项目规模:2 套 400MW 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从第一批甲供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至最后一台机组168投产后2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代保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满足如下条件中任意一个: (1)具有至少2台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物资代保管服务完工业绩。 (2)具有至少2台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合同内需包含物资代保管服务)完工业绩。 (3)具有至少1台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物资代保管服务完工业绩同时具有至少一台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合同内需包含物资代保管服务)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8 17:00到2023-07-06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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