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上煤系统皮带机设备采购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连江.
2.2.项目规模:2×10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57/16-SB-03801 |
上煤系统皮带机设备 |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上煤系统皮带机设备,包含C-15A/B、C-16A/B、C-17A/B带式输送机、犁式卸料器、配套除铁器、入炉煤采样、高精度阵列皮带秤、挂码装置、输煤保护及控制系统等。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煤系统皮带机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至少具有机组容量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带式输送机2项合同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24 14:00到2023-07-3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