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6号锅炉设备日常维护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
2.2.项目规模:2*13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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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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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60/17-QT-03701 |
5号、6号锅炉设备日常维护 |
5号、6号锅炉设备日常维护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5号、6号锅炉设备日常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应有自2018年1月至今1项及以上的135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日常维护或检修维护类似业绩;(2)投标人应有自2018年1月至今1项135MW等级及以上超高压燃煤锅炉及辅机设备(含中速磨)的日常维护或检修维护类似业绩。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招标已于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发布过招标公告,在此期间已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投标,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但需要在标书发售期间自行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确定免收(根据相关要求,投标人单位名称等信息已对招标代理机构屏蔽,因此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识别投标人,无法办理免收)。如果在本次标书发售期间未自行确定免收,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2 16:05到2023-08-28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12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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