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数智井克梁四组耕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2.2项目规模:华电数智井克梁四组耕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个月,养护期3年
2.4招标范围:华电数智承担井克梁四组耕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此次治理恢复项目区规划治理耕地面积约2385.75亩,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主要采购包括紫穗槐、樟子松、草格网、竹皮、棕皮、草绳、草袋子、耕植土、砂子及用于本项目的辅材等。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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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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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数智井克梁四组耕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数智井克梁四组耕地治理恢复工程材料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找别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苗木类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苗木类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8.业绩要求:投标人为苗木类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苗木类销售合同业绩;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项苗木类销售合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9-06 10:40到2023-09-13 17:00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0-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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