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2 项目规模:一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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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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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6/20-QT-01401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
本次招标服务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服务期限为一年,主要工作范围为办公楼环境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客户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日常服务。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 3 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达到 100 万元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4 17:10到2023-09-22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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