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东德左右岸电站GIS室、GIL竖井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乌东德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下游四川省会东县和云南省禄劝县境内,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开发的金沙江下游河段梯级的第一级电站,下邻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是“西电东送”的骨干电源点之一。在系统中承担基荷、腰荷和部分峰荷,并承担少量事故备用。电站共装设12台(左、右岸各6台)单机容量为85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200MW。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乌东德左右岸电站GIL竖井4台10t桥式起重机及乌东德左右岸电站GIS室4台10t桥式起重机的采购和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包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安装及调试、现场服务、技术培训、现场试验及取证、试运行、验收以及技术资料的提交及设计联络工作。
2.3 交货及安装进度
左右岸GIS室桥机交货期暂定为2017年10月;左右岸第一段GIL竖井桥机交货期暂定为2017年9月;左右岸第二段GIL竖井桥机交货期暂定为2018年3月。由于土建进度的不确定性,上述交货期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允许根据实际土建进度进行调整。单台桥机的安装调试工期暂定为不超过2个月。
由于现场施工进展原因,不同部位桥机的安装调试存在可能无法连续进行。安装调试单位存在多次进场退场的可能性,投标人应对此充分估计并确定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生产经营正常的设备制造厂商;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资质等级须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的要求;
(3)持有(或投标人委托的安装单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资质等级须满足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调试要求;
(4)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设计与制造经验、制造与检验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
(5)投标人2011年1月1日后,为位于中国境内的水电站设计制造过起重量大于等于5t、扬程大于等于100m的永久桥机设备,且截止2016年底安全运行1年以上;
(6)不接受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信用评价中处于限制投标专业范围和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成为注册供应商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1日10时00分。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者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