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名称:
3.1 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1 |
CHDTDZ054/16-ZB-0201 |
脱硝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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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HDTDZ054/16-ZB-0202 |
脱硫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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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HDTDZ054/16-ZB-0203 |
烟气余热利用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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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概况:
4.1华电国际朔州热电分公司位于朔州市东北方向的朔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厂址南邻神朔大道,隔神朔大道与北同蒲铁路之大兴车站相望;西南距木寨新村约500m,东北约5km为神头二电厂。厂址北侧为振武东街,南侧为安泰东街,西侧为招贤路,东侧为大新路。
朔州热电公司1、2号机组为2×350MW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锅炉为上海锅炉厂生产制造的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型号为SG-1204/25.4—M4601。设计煤质为华电国际茂华公司洗选煤副产品。
本次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为:NOx超低排放改造采取对现有SNCR脱硝装置提效方案;SO2超低排放改造采用对现有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提效方案;烟尘超低排放改造保持现有电袋复合除尘器形式不变,通过脱硫系统协同洗尘,实现烟囱入口烟尘排放浓度≤5mg/m3。烟气余热利用采用在脱硫吸收塔入口设置氟塑料换热器,加热提高供热回水温度,降低进入吸收塔烟气温度,实现节能、节水。
4.2工程规模:2×350MW机组超临界循环流化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4.3工程计划进度:#1、#2机组分开施工,预计工期7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4.4招标范围
本次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招标分3个标段进行分别为脱硝标段、脱硫标段和烟气余热利用标段。
4.5工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脱硝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小于叁仟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至少有1台100MW及以上等级循环硫化床机组SNCR脱硝超低排放投运业绩,出口NOX<50mg/Nm3。业绩条件需提供合同、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并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性能试验报告或当地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报告。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至少1台套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脱硫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小于伍仟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不含总包工程中分包的业绩)或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或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证明材料:至少有2台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协同除尘超低排放投运业绩:出口二氧化硫浓度≤35mg/Nm3、出口烟尘浓度≤5mg/Nm3超低排放投运业绩。业绩清单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完成情况、供货情况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至少1台套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烟气余热利用标段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小于叁仟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2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氟塑料换热器业绩。业绩清单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至少1台套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单位必须为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7日17:00时。
3、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日17:00时。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