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名称:
3.1 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1 |
CHDTDZ052/17-ZB-0202 |
(标段二:脱硝部份)EPC总承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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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概况:
三期61、6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标段二:脱硝部份)EPC总承包。
工程概况:四川广安电厂位于四川盆地腹地广安市代市镇东北。四川广安电厂现装机容量为2400MW。四川广安电厂三期2×600MW机组,于2005年开工建设,至2007年7月全部投入商业运行。
招标范围:三期61、62号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标段二:脱硝部份)招标适用于脱硝及公用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承包。包括下列范围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三期61、62号机组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勘察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安全文明施工、废旧催化剂回收等。具体详见《三期61、6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技术文件》(标段二:脱硝部份)。
工程监理、考核验收、催化剂强检等将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完成。
投标方对整个改造工程的计算、设计、加工、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要能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2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的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或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或监测)报告:
投标人近五年必须具有国内至少2台600MW级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硝出口NOx浓度≤50mg/Nm3脱硝超低排放投运业绩。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型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6、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29日17:00时。
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17:00时。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