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天明电厂2X100万千瓦新建工程主厂房、集控楼空气处理机组和风机箱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物资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对于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
(3)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产品代理商投标;对于进口产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取得国外品牌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7)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技术支持方应负责设备的设计并对设备性能提供保证;
(8)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详见每项设备的“投标人入围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购买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请于购买标书申请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付款,请投标人关注审核情况并及时支付,否则导致无法付款不能参加购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于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