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市电引入(农安县二批)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2017-08-10
招标编号:XL-JL-TT/20170771
开标时间:2017-08-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市电引入(农安县二批)施工项目,项目编号:XL-JL-TT/20170771,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市电引入(农安县二批)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
1.2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市电引入(农安县二批)施工项目;
(2)实施地域:长春市;
(3)预估规模:详见比选文件;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5)技术标准要求: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技术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技术验收标准执行;
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工。
1.4保修期:至少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终验)合格之日起计。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六章 应答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且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许可内,合法运作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3应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监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4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5应答人须承诺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8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8月10日至2017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2017-08-10
招标编号:XL-JL-TT/20170771
开标时间:2017-08-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市电引入(农安县二批)施工项目,项目编号:XL-JL-TT/20170771,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市电引入(农安县二批)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
1.2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市电引入(农安县二批)施工项目;
(2)实施地域:长春市;
(3)预估规模:详见比选文件;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5)技术标准要求: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技术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技术验收标准执行;
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工。
1.4保修期:至少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终验)合格之日起计。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六章 应答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且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许可内,合法运作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3应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监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4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5应答人须承诺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8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8月10日至2017年08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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