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酒店、办公(新青海大厦)-热力工程EPC
1. 招标条件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酒店、办公(新青海大厦)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青海大厦项目批准的批复》京发改【2012】1248号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D-19地块,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热力工程(含换热站及管网)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D-19地块;
建设规模为:新青海大厦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724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90000平方米,地下40000平方米。主体建筑地上写字楼部分18层,酒店部分16层,地下4层。建筑高度檐口80米,最高点93米。主体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五星级酒店及甲级写字楼综合体。本项目为其配套的热力工程。
项目投资额:2150万元
计划工期:8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7年9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招标范围:新青海大厦供热管线及换热站的供热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至验收合格并具备供暖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竣工的合同额在1000万(含)以上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