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2×350MW冷热电多联供工程水岛土建工程招标
一、招标内容:
新疆华电吐鲁番2×350MW冷热电多联供工程水岛土建项目的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及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业水供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反冲洗水泵、生活供水系统、消防供水系统、非经常性废水池及排水泵房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施工。
五、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2 本期建设规模:2×350MW机组配套水岛
5.3 建设类型:新建工程
5.4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厂区内建设用地已落实,具备开工条件。
5.5 工程依据:该项目的计划已获得集团审批。
5.6 资金来源:自筹。
5.7 厂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
5.8 交通运输:铁路或公路运输至新疆吐鲁番工程项目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且为一般纳税人。
7.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有独立完成本标段工作的能力。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的资质。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近三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3投标人持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施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特殊工种作业,需持有县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的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或合格证。
7.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14-2016年度应连续盈利,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6投标人在2014-2016年竣工的至少两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7投标人在2014-2016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9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供应商网络。
7.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1 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上一年度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8.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7年8月15日 9:00开始至2017年8月21日 17:00截止
8.3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