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邯郸供热既有建筑热计量表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华能邯郸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既有建筑热计量表采购
1.2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1.3工程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1.4.工期:中标通知日起或签订技术协议后15天内交付现场,2017年10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成。
1.5工程项目规模:在峰峰矿区彭城镇、临水镇等主城区建设8座水-水换热站,用于40余个既有建筑小区冬季集中采暖。
1.2 招标范围
DN25超声波热计量表采购、安装调试(免费提供)、检验、质保期内的维保等,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具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有类似供货业绩合同并且至少有连续两年实际运行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出具与制造商的关系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4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2.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14日9:00起至2017年9月1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56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