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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常规岛及BOP风机设备
(2)设备简介:
本次招标设备主要包括常规岛及BOP风机,暖通用小型风机、新风机组、屋顶风机、防爆风机及各子项风机设备等。其中,常规岛各类风机249台,BOP各类风机135台。
(3)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安全等级:QANC
质保等级:QNC
(4)交货时间: 1号机组:2019年5月15日 2号机组:2020年3月15日
交货地点: DDP 徐大堡一期项目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供货商合同履约信息表》(电子版)、投标保密承诺函和电汇底单。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和在线注册与报名,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 2017年9月22 日9:00~2017年9月27日17:0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0月24日9:00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2)具备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7)本次招标设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