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戴河新区团林污水处理厂项目搅拌器、潜污泵等设备招标公告终稿
一、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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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82/17-SB-0101 |
搅拌器、潜污泵等设备采购 |
潜污泵、缺氧循环泵、潜水搅拌器、絮凝搅拌器、混凝搅拌器设备,设备为合资或进口整机成套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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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概况
5.1 项目法人: 华电水务秦皇岛有限公司
5.2 本期建设规模:3.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5.3 建设类型: 新建工程。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已具备全面开工条件,计划2017年8月15日后设备开始安装。
5.5工程依据: 该项目设备招标商务文件、技术规范书、预算已完成编审,具备招标条件。
5.6 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本金占30%,其商业贷款占70%。
5.7 水厂厂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
5.8 交通运输: 铁路或公路运输至施工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7.2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且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折合成人民币);
7.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覆盖拟投标段内容;
7.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5 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20台以上的销售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工作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8本次招标的设备为进口或合资产品,不接受国产设备投标,可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且一家设备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并且提供真实有效的设备生产商授权书;
7.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29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29日12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