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古瓦水电站发电厂房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境内,是硕曲河干流乡城、得荣段"一库六级"梯级开发方案的"龙头水库"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拦河大坝位于擦金许沟口下游约620m处,最大坝高139m,水库正常蓄水位3398m,相应库容为2.396亿m3,总库容为2.458亿m3,厂址位于不忍沟上游约2.0km的硕曲河左岸牛棚沟沟口附近的硕曲河左岸山体中,坝、厂址相距约22km,左岸引水隧洞全长20.37km,电站引用流量87.8m3/s,电站装机容量205.4MW:其中主体电站装机容量201MW,生态机组4.4MW(低水头时段运行2.6MW机组)。多年平均年发电量8.078/10.540亿kW·h(古瓦电站本身/计入增加下游效益),具有年调节能力。
电站地处高山峡谷,远离人口稠密和交通发达地区,现已完成进场道路的修建(施工前期按照山区四级道路等级修建完成),长约30km。从厂址下游经、乡城、香格里拉、丽江、剑川、大理至昆明,道路里程约975km。另从厂址下游经沙贡乡、理塘、雅江、康定、雅安至成都,道路里程约842km。
据流域中游的乡城县气象站(海拔高程2880m)1961~2005年实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4.2℃,极端最高气温34.4℃,极端最低气温-14.4℃;多年平均相对湿度50%;多年平均降水量476.0mm,其中6~9月雨量占年雨量的87.2%;多年平均蒸发量2239mm,其中3~7月蒸发量约占年蒸发量的54.4%;多年平均风速2.7m/s,最大风速15.3m/s;平均降雪日数17d;最大积雪深度9cm。
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甘孜州古瓦水电站生态电站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阶段),并负责该项目的核准(包括各专题报告编制、审查和批复);
2.1.2相应的系统通信及调度自动化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阶段);
2.1.3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负责设计成果评审与报批、现场施工配合的全部工作与费用。
2.1.4现场设代服务。
2.1.5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编制。
2.2计划工期:
2.2.1初步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向委托方提交供审查的初步设计报告(含设计概算),60天(日历日)内获得项目核准批复。
2.2.2施工图设计:项目核准批复之日起,45天(日历日)内向委托方提交施工图设计资料、招标文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以满足甲方工程建设需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项目法人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3工程设计经验: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35kV同类型线路工程或输变电工程勘测设计经验(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应有5年以上设计经历,负责过2个以上类似于本工程的设计;
3.5主设计人员:主要设计人员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3.6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开发。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至2016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8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和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