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兼顾下游防洪及天全河环境生态用水要求。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主体工程推荐布置方案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表孔溢洪洞、左岸中孔泄洪放空洞、右岸导流洞、左岸引水系统(含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及电站厂房(含主、副厂房,安装间,GIS楼等)、坝后生态流量发电站等。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0m,总库容约1.84亿m3,调节库容1.31亿m3,最大坝高186.30m,电站装机容量3×70MW+1×10MW。1台10MW机组为坝后生态流量发电机组。
二、招标范围:
252kV户外式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卖方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发货、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现场开箱检查;并负责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设备组装、试验、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技术资料、培训和协调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成套252kV 户外式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进线间隔2个、出线间隔1个、母线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间隔1个以及相应主母线和间隔分支母线);
2)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综合在线监测系统1套;
3)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
招标 |
标的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10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3.1.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9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