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9炉磨煤机石子煤出渣、清运和回收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8、9炉10台磨煤机石子煤出渣、清运和回收。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人员组织方面具备安排工作人员居住在厂区附近,跟运行班三班倒的能力;具备满足石子煤出渣、清运和回收的专业技术和运输机械设备能力。
- 业绩:具有类似工程承包的业绩。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同时报名人需将下表填写完整并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业绩合同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投标人全称 |
主要业绩明细 |
企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质量认证等)、授权委托书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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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7日。
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认领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