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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来宾市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来宾市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项目
  来宾市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来发改审批【2017】20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市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来宾市河西区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
建设规模:来宾市长岭路(新华路至江滨路段)项目,道路西起新华路路口,东至江滨路路口,路线为东西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两块板形式。路线设计全长为445.97m,道路红线宽度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电信管沟工程、绿化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78.0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50天(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勘察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2)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后至少提供叁套方案供招标人挑选):5日历天;
(3)初步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自提供勘察成果之日起)5日历天(不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
(4)施工图设计阶段:10日历天(①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②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含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2)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电信管沟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2)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平;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具备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本项目不接受有下列情况的设计单位投标:2017年1月1日以来已承接过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3个及以上设计项目,且未完成住建委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的设计单位)
(3) 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区外企业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 1 家勘察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1 月 20 日上午9时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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