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区食堂服务委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2 项目概况: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
本次厂区食堂服务委托项目范围为:负责提供招标方食堂的运营,采用窗口自选就餐的开餐模式,满足现场工作人员日常用餐及其它需求。厂区食堂分为1#和2#食堂,总建筑面积为4858平方米,食堂卫生间面积为132平方米, 1#食堂2层设有小超市。厂区食堂主要就餐集中在早餐和午餐,早餐就餐人数在400人左右,午餐在700人左右,就餐方式采用自选就餐。
2.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两年服务期限招标,根据上一年度的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必须注明有餐饮或餐饮管理。
3.2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齐全;
3.3有效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6公司(企业)独立经营已连续五年及以上,并且近五年以来一直从事本行业,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和健全的规章制度;近五年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不良记录。
3.7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9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0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3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集团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违反招投标法的投标行为,没有业绩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4.5招标文件费:1069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