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事故灰场管理招标公告
2017-11-10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事故灰场管理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神华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事故灰场管理
2.招标编号:CSIEZB170108570/SGEG-2017-D8-SC-419C(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3.招标范围:(1)粉煤灰(粗细混合)、炉渣销售: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全厂2×350MW发电机组所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负责粉煤灰、炉渣的装车、运输、处置,保证粉煤灰、炉渣及时外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项目法人不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炉渣运输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原则上事故灰场不允许粉煤灰、炉渣储存,经项目法人同意后在应急情况下可允许3至5天的储存,储存费每吨收取50元/吨,超过5天储存时,每超过一天项目法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10%,并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终止合同,投标人同时承担所有后果。每出现一次拉运不及时或限出力事件,造成停机事件,项目法人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100%,另外追加投标人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
(2)事故灰场管理:事故灰场距离电厂约35km,位于富平县庄里镇谷张村。事故灰场仅为电厂在事故情况下临时储存需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灰场由初期坝、拦洪坝、排水涵管及灰场管理站组成。当灰堆至742.00m高程,最大堆灰高度约42米,库容约27万立方米,可满足电厂本期2×350MW机组10个月堆灰要求。包含事故灰场日常管理、洒水、碾压、覆盖、植被维护、道路维护等,具体要求按项目法人及环保部门规定。
(3)其它固体废弃物处理:如脱硫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沉淀物(不含结晶盐);深度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泥渣、淤泥,石子煤、矸石、其它的渣石等。负责从指定地点处清理、装车、运输至事故灰场后进行洒水、碾压、覆盖等满足环保要求。若处理不力,项目法人按处理废弃物市场价格的1.5倍进行处罚。
预计每年粗细混合灰排出量约为16万吨,炉渣排出量约为2.5万吨,固体废弃物约2000吨。根据机组运行和燃煤供应情况,实际燃用煤种和粉煤灰(粗细混合)、炉渣实际产量存在差异。项目法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炉渣产量、其它固体废弃物品质和数量均不做任何承诺,承包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事故灰场管理用水、固定废弃物处理洒水的用水由招标人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的复用水免费提供,投标人负责在电厂厂区内拉运并使用。用电在事故灰场管理站内,由招标人免费提供。
项目法人厂内设置三座容积各为1200m3钢筋混凝土平底灰库;两座有效容积各300 m3的渣仓。
5. 招标一年期,价格不调整。(注:#1机组预计2017年11月30日正式投产,#2机组预计2017年12月30日正式投产),中标人具体进厂时间,由项目法人提前15天通知中标人(#1机组开始吹管,将产生固体废弃物)。
6.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恶性未遂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非人身责任事故: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不发生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事故(含施工机械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垮塌事故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杜绝对公司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杜绝环境污染事故职业病零发病率作业环境危害零事故;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投标人发生以上事故,项目法人除扣履约保证金的50%-100%外,还要接受项目法人和上级公司的考核处罚。
工程地点: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交货期/工期: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是否接受代理商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
注册资本金要求 |
是否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是否有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是否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是否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单位资质要求,单位证书要求等 |
交货期/工期 |
交货地点/工程建设地点 |
是否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
神华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有限公司 |
神华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事故灰场管理 |
电厂粉煤灰、炉渣销售,事故灰场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等。 |
否 |
否 |
无 |
300万元及以上 |
否 |
否 |
否 |
否 |
企业经营范围具有粉煤灰等发电厂副产品的销售或技术开发或综合利用;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项目单位 |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2010年1月1日至今在本集团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 各包项目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各包项目具体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备注:业绩要求(具体包资格条件(表格中的ABC意义为: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业绩可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审因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2017年11月10日-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