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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龙发热电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青岛龙发热电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青岛龙发热电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龙口
  

青岛龙发热电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岛龙发热电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青岛龙发热电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1.3项目编号: SDSS20171571-B11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地点:山东省胶州市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等有关规范和标准,对青岛龙发热电有限公司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施工质量控制、设备采购、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合同履行、信息管理、技术支持及工作协调等方面进行监理。

2.4工期要求:和青岛龙发热电原址技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同步,直至系统正常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其它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现行验收技术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2.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对代理商、联合体投标的约定:不允许。

2.8投标报价范围:完成“承包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

2.9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总价报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3.3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环境工程专业和电力专业)执业资格,并有相应类似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监理业绩;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保证业绩证明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在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内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业绩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或将相关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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