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物流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华六厂(宁海、徐州、太仓、港电、孟津、舟山)2018年度液氨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CSIEZB170109162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国华六厂(宁海、徐州、太仓、港电、孟津、舟山)脱硝运行一年所需的液氨。
本项目分两个包:(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第一包:宁海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第二包:徐州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第三包:太仓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第四包:陈家港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第五包:孟津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第六包:舟山电厂脱硝运行所需的液氨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评标时,每个标段独立评标。投标人某一标段废标不会影响其在其他标段的评标。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招标货物一览表
以下信息中,凡是标注*的内容,不满足即导致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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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储存条件及 运距要求 |
年需求量[吨] (暂估量) |
地理位置 |
交货期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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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包 |
宁海电厂脱硝运行年度所需的液氨 |
液氨 |
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 沸点(℃):-33.4 ; 1%水溶液PH值:11.7 |
一期:2× 95m³ 二期: 3× 75m³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原则上不超过400公里,最多不得超过600公里 |
3100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
2天 |
每次送货约50吨 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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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包 |
徐州电厂脱硝运行年度所需的液氨 |
液氨 |
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 沸点(℃):-33.4 ; 1%水溶液PH值:11.7 |
2×95m³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不得超过400公里 |
2000 |
江苏省徐州市北郊铜山县茅村镇 |
2天 |
1、供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货,车辆不允许超载,并保证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正常供货。 2、接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厂家自带卸货人员。 3、徐州电厂需要供货商提交月度供货预估总金额5%的履约押金,直至合同终止。 4、徐州电厂需要供货商提交月度供货预估总金额5%的安健环风险保证金,直至合同终止。56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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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包 |
太仓电厂脱硝运行年度所需的液氨 |
液氨 |
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 符合GB536-88一等品要求 |
2×106m³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不得超过400公里 |
970 |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 |
2天 |
28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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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包 |
陈家港电厂脱硝运行年度所需的液氨 |
液氨 |
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 沸点(℃):-33.4 ; 1%水溶液PH值:11.7 |
陈家港电厂: 2*70m3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不得超过400公里 |
1000 |
港电: 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镇黄海大道188号 |
1天 |
1、陈家港电厂需要供货商提交5万元押金,合同到期后90天内无息退还。 2、脱硝系统液氨为槽车灌装,每车装载量不大于30吨,车长不超过12米。 3、需与港电公司签订更为具体的技术协议。2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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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包 |
孟津电厂脱硝运行年度所需的液氨 |
液氨 |
浓度≥99.8% 残留物含量≤0.2% 符合GB536-88一等品要求 |
2×110m³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不得超过400公里 |
1500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华阳工业园区1号 |
<2天 |
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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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六包 |
舟山电厂脱硝运行年度所需的液氨 |
液氨 |
浓度≥99.8%(残留物含量≤0.2%) 沸点(℃):-33.4 ; 1%水溶液PH值:11.7 |
2×44m³ 货源点到电厂距离原则上不超过400公里,最多不得超过600公里 |
1100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 |
2天 |
考虑舟山海岛地理位置特殊性,危险品必须走轮渡,危险品运输至少需提前一天报关,一般要求保证4—5天的用氨量。舟山公司四台机组脱硝改造完成后按设计每天最大用氨量约在5吨左右,因此需5—6天供氨一次30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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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1、协议期限为一年,如协议期限内的实际供货量低于年度估算用量10%以上,则协议期限延期至完成年度估算用量为止。 2、供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货,车辆不允许超载,并保证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正常供货。 3、供方应保证供应的液氨产品品质优良,保证机组烟气脱硝所需效果,不发生因液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脱硝设备、系统损坏和停运事故,否则招标方有权对供方进行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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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5.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5.3投标人具有近2年(2016年至今)电厂液氨销售业绩;
5.4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生产经营许可证;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5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规定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6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7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液氨储存和周转能力;
5.8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9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11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8日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