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神华重载铁路货车状态检修成套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制—状态修生产管理体系研究重新招标 ”招标人为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9396 。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状态修与计划修两种模式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神华货车公司及其维修分公司在计划预防修模式下实行的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梳理,利用现场调研、资料分析等方式从生产组织、生产效率、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信息化系统管理等全面了解现行体系与制度,分析、预测实施状态修后不再适用的管理流程与制度,以此来开展生产管理体系的研究与建立。 (2)状态修下生产管理体系框架建设 状态修下的生产管理工作是通过对车辆维修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挥来保证生产的安全、经济以及可靠性。应根据状态修工艺规程所规定的修程及修制,围绕生产管理集中化的原则针对生产管理的各个模块开展研究,建立与状态修检修模式相适应的生产管理体系框架,使神华铁路生产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生产管理体系框架的建设要贯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推行生产管理集中控制、规范统一管理的模式。 (3) 状态修下生产管理体系具体建设 根据所建立的生产管理体系框架,结合前期梳理得出的现行管理制度中与状态修模式不适应的模块,应用科学的设计工具,建立覆盖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为生产管理提供指导。 项目总工期: 完成研究或实施的时间为合同生效后36个月内完成。 投标人应根据研究项目的主要内容要求和考核指标,提出项目研究的具体时间进度、实施办法以及项目完成期限。 节点一: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实施方案评审。 节点二: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完成全部现场调研工作,查找存在的与新型状态修检修模式不适应的管理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节点三:合同生效后十二个月内完成状态修生产管理体系框架的建设并形成报告。(该节点作为项目中期检查点) 节点四:合同生效后三十六个月内,根据其他课题的研究成果,完成与状态修检修模式配套的一系列制度的编写,完成项目全部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1)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若投标人为企业,则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投标人是从事铁路货车设计、制造或相关领域研究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单位,且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或大型企业的有关课题(提供近三年同类研究项目业绩),具备完善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设备、研究手段和研究队伍;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 项目(课题)负责人 投标人应专门指定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铁路货车基础研究领域研究工作至少10年以上,对铁路货车设计、制造、试验、维修等领域有充分的了解,承担过与该项目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或大型企业的研究课题,并担任课题主要负责人。 3.1.3. 投标人科研状况和相关业绩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购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9:00时至2017年12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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