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包括催化剂的采购、试验、检测、运输、废催化剂的处置(含催化剂危险废弃物转运相关环保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采购催化剂280立方米,规格20孔蜂窝式,其中包含密封条、防尘网等附件,同时,对260立方米废催化剂危险废弃物转运相关环保手续的办理及危废转运处理等工作。
2.2 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人(或其分包处理催化剂的单位)必须持有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并确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项目执行期间有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与危废运输企业的运输合同。
3.2投标人须是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专业制造厂商,应具有生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脱硝催化剂能力(含设计、制造、检测能力),蜂窝式脱硝催化剂年生产能力6000m3以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连续使用2年以上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用户证明);近3年(2015年至今)至少具有3个300MW及以上机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供货业绩,并通过性能验收;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投标时应提供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应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按照通知公告中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报名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4)业绩证明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