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燃气集团富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富平燃气综合利用项目已由庄里试验区经发与财政局以庄经财发〔2018〕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高全省天然气管网冬季调峰保障能力,满足产品多元化发展需求,陕西燃气集团富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2018至2019年期间,在陕西省富平县庄里试验区建设一座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燃气综合利用暨调峰设施,主要工程为10万吨/年钴基费托蜡装置,项目占地591亩。
2.2招标范围:项目界区内所有工程,包括钴基费托蜡项目范围内工艺包采购(含专有技术)、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含概算)、详细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非标设备、固定资产移交清单、交工资料等)、详细勘察、设备材料(含现场设备制作)及第一次开车所需的所有催化剂和化学试剂采购、运输及储存、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同时承担上述工程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总体协调工作,试车方案及三规一法编制、试运行、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最终交付投产等全部工作,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分析化验仪器设备、两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完成交工资料编制,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同时也包括本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其它所有为成功建设此工程而需要的EPC工程总承包工作量,最终交付设计完整、功能齐全、达标排放,具备使用条件的钴基费托蜡生产系统。
2.3 计划工期:2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0万元)、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近五年内具有同类或类似化工类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业绩;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拟委派项目经理为化工类高级职称及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且具有化工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或注册化工工程师,且具有同类项目工程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
3.5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两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投标人业绩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文件、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文件、体系认证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