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临港燃机专职消防队服务招标公告
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临港燃机专职消防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述
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天津市发改委核准建设2台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发电,首套机组于2014年12月投产,现发电能力为463MW。
2.招标范围
为满足消防工作要求,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组建专职消防队,招标范围为专职消防人员4人,包括正副队长各一人、消防车驾驶员两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
- 投标人应具有本市或当地公安局消防局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资质证书(含临时一级),配置人员须持有消防员上岗证或为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其中一人应有B本及以上驾驶证。
-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重组、冻结,财物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 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 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9日9:00起至2018年3月1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